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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ce(2026年4月10日)
https://www.fivedoves.com/letters/apr2026/chance410-4.htm
大家好,吉諾、約翰和鴿子們:
在這封信中,我想探討吉諾關於「某些預言的雙重應驗」的來信,並以耶穌在馬太福音24章中對四位使徒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為例,來說明「雙重應驗」的可能性。這個主題在先前的信件中也曾提及,所以我希望重新檢視馬太福音24章。具體來說,我想弄清楚耶穌究竟是在對誰說話,以及祂回答的背景是什麼。這個預言是否真的有雙重應驗呢?
我考察了公元70年「被外邦人踐踏」的耶路撒冷和大災難時期「被外邦人踐踏」的耶路撒冷。
關於「雙重應驗」:在重讀馬太福音24章並結合上下文後,馬太福音24章中關於「行毀壞可憎的」的預言是否僅僅是指公元70年聖殿和耶路撒冷的毀滅?還是說在大災難時期會有雙重應驗? 耶穌的預言,馬太福音24章,關於耶路撒冷的毀滅:
在馬太福音24章的背景下: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德烈聽到耶穌對門徒的回應。這位門徒讚歎聖殿裡令人驚嘆的石頭和建築等等——他當時正在欣賞這些。耶穌告訴他,這一切現在看起來多麼壯觀都無關緊要,因為「所有這些石頭都要被拆毀,沒有一塊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耶穌預言聖殿和耶路撒冷的毀滅(如果聖殿被毀,耶路撒冷也會陷落)。這事以前發生過,尼布甲尼撒的軍隊圍攻耶路撒冷,摧毀了第一聖殿。這對任何猶太人來說都是令人震驚的消息。耶穌稱這種毀滅為「荒涼可憎之事」。「可憎之事」是指「在上帝眼中可憎的事」。「荒涼」是指「使之荒涼,使之不結果實」。
這四位使徒,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德烈,對耶穌的話感到震驚和擔憂,他們私下問他:「什麼時候會有這些事?這一切事應驗之前有什麼徵兆呢?」他們知道,耶穌剛才說的話是猶太人所能聽到的最令人震驚的——聖殿和耶路撒冷將再次被毀。這無疑令他們感到極度不安。當他們表達這種憂慮時,他們並不知道我們今天所說的「大災難時期」。耶穌當時仍然與他們同在──他們並不明白耶穌將要遭遇什麼。他們擔憂的是耶穌剛剛預言的聖殿和耶路撒冷將遭受的可怕毀滅。他們知道,這意味著耶路撒冷被毀後,人們將再次流散、被屠殺、淪為奴隸。所以,這當然讓他們非常擔憂。
當時的一些猶太人將親眼目睹預言中的「荒涼可憎之事」。我想,這些門徒一定回想起所羅門聖殿被尼布甲尼撒王的軍隊圍攻後徹底摧毀的情景,以及猶太人四散奔逃、慘遭殺害或被擄至巴比倫的慘狀。那是猶太歷史上極度可怕的一段時期。所有猶太人都對這段歷史記憶猶新,痛苦不堪。而現在,耶穌向這些猶太人揭示,這樣的災難將會再次發生…且很可能就在不久的將來。
耶穌解釋了這「一塊石頭也不留在另一塊石頭上」將如何實現:「所以,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立在聖地(讀這經的人,要會意),那時,在猶太地的,當逃往山上;在房頂上的,不要下去拿家裡的東西;在田間的,也不要回去拿衣裳。那日子裡,懷孕的和哺乳的,有禍了!你們要禱告,不要讓你們的逃亡是在冬天,也不要在安息日。因為那時將有大患難,自世界開端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以後也必沒有。若不縮短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但為選民,那日子必縮短。」馬太福音24:15
- 22。
耶穌使用了猶太人的慣用語,也使用了古代先知們使用的慣用語,他的猶太聽眾都能理解這些慣用語。這段經文充滿了猶太習語,大多數對非猶太讀者來說難以理解。非猶太讀者若想更能理解,可以參考路加福音21章。
耶穌告訴他們聖殿和聖城耶路撒冷即將被毀滅──這件事發生在西元70年。路加福音21章20節清楚地解釋了這一點:「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該知道它荒涼的日子近了。」
耶穌的預言,路加福音19章,以及耶路撒冷的毀滅--再一次:
這並非耶穌唯一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祂在騎驢進入耶路撒冷,也就是當榮進耶路撒冷時,再次預言了這一點。在路加福音19章41-44節中,耶穌望著耶路撒冷,不禁痛哭。「說:『你若在這日子知道 關乎你平安的事,哪怕你只知道一點點!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見你的事,哪怕你只知道一點點!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在你四圍築壕,圍困你,四面逼迫你。他們必將你和你城中的子民夷為平地,使城中一塊石頭也不留在另一塊石頭上;因為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約四十年後,耶路撒冷與第二聖殿便遭毀滅。
由此可見,這個預言在公元70年已經應驗。但是,這個預言未來還會應驗嗎?有些人認為會。吉諾可能會稱之為「平行性」。猶太人將再次逃亡。
耶路撒冷被外邦人踐踏:
路加福音中的平行經文繼續談到外邦人:當耶路撒冷被攻陷時,「他們必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必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加福音
21:24)我們知道,在預言的時間線上,這段時期被稱為「外邦人的時期」,這段時期以基督再來結束。
我們知道,《啟示錄》中寫道:「聖城(耶路撒冷)必被他們(外邦人)踐踏四十二個月。」(啟示錄
11:1-2)下一節經文講述了兩位見證人預言同樣長的時間。《啟示錄》也給了四十二個月的時間線。
這些預言是否暗示著「荒涼可憎之事」的雙重應驗──一次發生在公元70年,另一次發生在導致耶路撒冷被外邦人「踐踏」的大災難時期?還是說只有一次應驗,就發生在西元70年?(由於我不太了解猶太習語,所以參考了路加福音。)
目前只是一些想法…
為耶路撒冷的和平祈禱!
主必快來!
機會 |